赵某拥有一套价值50万的房屋,7月1日将房屋抵押给王某,担保30万债权,没有办理 抵押登记;8月1日又将房屋抵押给李某,担保50万债权,并办理了抵押登记。后赵某无 法清偿到期债务,将房屋拍卖50万,请问如何清偿债务?( )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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选项

A.先清偿王某的30万
B.按照债权比例清偿
C.先清偿李某的50万
D.根据意思自治原则,由赵某自主支配
答案

解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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