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894年7月,日本发动侵略中国的甲午战争,次年4月迫使战败的清朝政府割让台湾及澎湖列岛。抗日战争时期,中国共产党人明确提出收复台湾的主张。1937年5月15日,毛泽东同志会见美国记者尼姆.韦尔斯时表示:“中国的抗战是要求得最后的胜利,这个胜利的范围,不限于山海关,不限于东北,还要包括台湾的解放”。1943年至1945年通过一系列具有国际法律效力的文件,中国从法律和事实上收复了台湾。这些具有国际法律效力的文件主要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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选项
A.中美英政府发表《开罗宣言》
B.中美英三国共同签署、后来苏联参加的《波茨坦公告》
C.日本签署《日本投降条款》
D.中国政府宣告“恢复对台湾行使主权”,并在台北举行“中国战区台湾省受降典礼”
B.中美英三国共同签署、后来苏联参加的《波茨坦公告》
C.日本签署《日本投降条款》
D.中国政府宣告“恢复对台湾行使主权”,并在台北举行“中国战区台湾省受降典礼”
答案
解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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